你正在经历的事,法律其实早有说法——这篇把规则、步骤、坑点一次讲透。
情况紧急、案情复杂,或看完还有疑问?刘志勇律师在线,执业13年,☎ 13287858752(微信同号)
“年终奖是公司福利,说不发就不发”——这话只对了一小半。规则拆开看。
三种情况三种结果
1. 合同/制度明确约定(”年终奖为X个月工资”)——属于劳动报酬组成部分,不发=拖欠,仲裁支持
2. 规章制度规定+条件明确(”考核合格发放”)——公司要举证你不符合条件;拿不出考核依据的,照发
3. 完全没约定没制度——发不发看公司自主权,仲裁难支持。但”往年都发今年突然不发”的,参照惯例主张有一定空间
离职扣发的两种判法
· “发放日在职才能拿”的条款——因公司原因离职的(被违法辞退、被迫解除),按工作月份折算支持的比例高
· 自己辞职的——按约定,约定”离职不发”的多被认定有效(年终奖的特殊性)
实操
入职时把年终奖条款谈进合同;每年拿到奖金的记录留档(证明惯例);离职谈判时把年终奖折算写进离职协议清单
类似情况?说说细节,几分钟帮你理清方向。
刘志勇律师 13287858752(微信同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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