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把规则弄明白,再决定怎么走——关键期限、证据、路径,这篇捋成一条线。
拿不准自己的情况适用哪条?电话说清案情,☎ 13287858752(微信同号)
“三年前的加班费还能要吗?”——加班费时效是劳动法里最拧巴的一段,讲透。
基本框架
劳动争议时效一年。在职期间,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不受一年限制(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随时可主张);离职后一年内必须提
加班费的认证难点(比时效更致命)
主张加班费的,劳动者先举证加班事实。三类证据分级:
· 加班审批单/排班表(最硬)
· 考勤打卡记录(公司掌握的,仲裁可责令公司提交——公司不交的,采信劳动者主张)
· 工作群深夜消息、打车记录、工作邮件发送时间(辅助,法院酌情采信)
实操建议
1. 追溯期现实预期:举证能到多久追多久——三年内的考勤+审批记录完整的,全额支持常见
2. 主张口径:平时延时150%、休息日200%(可调休替代)、法定节假日300%(不可调休替代)
3. “自愿加班”抗辩——有制度要求审批的,没审批的加班难认定。想主张的,从今天开始按流程报备,哪怕麻烦
类似情况?说说细节,几分钟帮你理清方向。
刘志勇律师 13287858752(微信同号)
相关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