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到这类问题的人不少,但多数人走错了第一步。这篇按真实办案经验,把能做的和不能做的讲清楚。
你的情况有特殊之处?刘志勇律师执业13年,☎ 13287858752(微信同号)
天津高院和市人社局2026年”五一”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里有一个特别有意思——员工用配偶的名义注册了一家跟东家经营范围一样的公司,还在同一个平台抢单。法院怎么判的?
怎么发现的
孙某2024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当业务主管,签了竞业限制协议。入职后——他用妻子的名字注册了一家销售公司,经营范围跟东家重合。
2024年12月起,这家”妻子的公司”开始跟东家在同一平台投标相同项目——而且中了标。平台显示联络人——孙某本人。
法院怎么判
判孙某向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。
法院的逻辑:虽然公司是妻子的名字——但联络人是孙某、投标行为是孙某在操作、实质是在跟东家竞争——穿透名义看实质。用亲属名义注册公司规避竞业限制——没用。
给打工人的三句忠告
· 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的——在职期间也不能开同类公司(哪怕用亲属名义)
· 离职后的竞业限制——公司必须按月给补偿金(不低于离职前工资30%)——不给的你可以不理
· 违约金通常约定得很高(几万到几十万)——真的会判——不是吓唬你
你的情况对照表
· 在职+签了竞业+开同类公司 → 违约金跑不掉
· 离职后+公司没给补偿金 → 竞业限制对你没有约束力
· 离职后+公司给了补偿金+你去了同行 → 违约金
· 没签竞业限制协议 → 随便去哪家都行
☎ 13287858752(微信同号)
刘志勇律师 · 执业13年 · 先沟通案情
刘志勇律师 · 执业13年 · 先沟通案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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