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把规则弄明白,再决定怎么走——关键期限、证据、路径,这篇捋成一条线。
拿不准自己的情况适用哪条?电话说清案情,☎ 13287858752(微信同号)
“连续两次考核末位,解除劳动合同”——末位淘汰这个词,在法律上早就死了。
为什么末位淘汰违法
“末位”≠”不胜任”——总有人排最后,末位者可能完全胜任工作。以末位为由直接辞退=违法解除,2N——这个规则司法实践已无争议
合法的路径(公司要走对三步)
1. 证明不能胜任工作(有明确的岗位职责+考核标准+考核结果)
2. 培训或调岗(培训记录/调岗通知,真做而非走过场)
3. 培训调岗后仍不能胜任——才可解除(提前30日或N+1)
你手里能打的点
· 考核标准没公示/没签字确认的——”不胜任”不成立
· 没经过培训调岗直接辞的——程序违法
· “绩效改进计划”让你自己签”自愿离职”的——别签,签了N都没
赔偿账
违法解除2N vs 合法解除N+1——干5年月薪1万的,差价就是5万。收到”末位淘汰”通知的那天,你的仲裁请求金额基本已经确定了
你的具体情况,一个电话说清楚。
刘志勇律师 13287858752(微信同号,电话沟通案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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