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正在经历的事,法律其实早有说法——这篇把规则、步骤、坑点一次讲透。
情况紧急、案情复杂,或看完还有疑问?刘志勇律师在线,执业13年,☎ 13287858752(微信同号)
房价上行期,卖方坐地起价甚至干脆毁约不卖,是二手房纠纷里最典型的一类。合同里的违约金条款是根鞭子,但抽不抽得响,取决于你选哪条路、动作有多快。
一、两条路,不能同时走
路一,要房子:起诉请求继续履行合同,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该房产。适合你确实还想买这套房的情形。拿到判决后可强制过户,违约责任另行主张。
路二,要钱:解除合同,要求返还已付款并主张违约金。适合你已经不想买、或者房子已被卖给第三人的情形。
这两条路在诉讼请求上基本是互斥的,所以在起诉之前就要想清楚,中途变更会白白拖掉时间。
二、继续履行:快,是唯一的诀窍
继续履行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。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但这条路的敌人是时间。卖方”一房二卖”的时间窗口往往只有几周;一旦房屋已过户给善意第三人,继续履行基本落空,你只能转去要钱。
所以第一个动作一定是:尽快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,查封该房产。保全的先后顺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结果——先查封的赢。
三、违约金能要多少
合同约定了具体比例或金额的,从约定。约定过高的,卖方可以请求调减,法院按实际损失加预期利益综合衡量。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,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;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,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。
所以合同里那个比例,是起点而不是终点:既不是写了多少就判多少,也不是一定被砍掉一半。
四、定金和违约金,只能二选一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七条 ……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;但是,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。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;但是,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。
定金罚则的好处是不用举证你的实际损失——收了定金的一方违约,直接双倍返还。所以选择逻辑很简单:把两种主张各自的金额算出来,哪个高选哪个。但注意定金有 20% 的上限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,那时就要回到违约金或损失赔偿上。
五、三个动作,按顺序做
- 发出书面催告。一旦发现毁约苗头(拒接电话、拖延网签、反复加价),立刻书面催告并留存送达凭证。这是后续主张违约的前提。
- 马上查房屋权属状态。确认房屋是否仍登记在卖方名下、有无抵押或查封,同时准备保全申请材料。
- 算一次账,然后定路。在”要房子”和”要钱”之间做一次金额测算,选定后按该路径推进,不要中途反复。
六、买方最容易犯的三个错
- 只在微信里催,不留书面凭证。催告的证据形式很关键,口头催告事后很难证明。
- 只找卖方理论,不做保全。拖到房子被卖,再有理也只能要钱。
- 先算违约金,不算真实损失。违约金可能被调减,而实际损失(比如另购同地段房屋的差价)有时反而更高,两条都要算。
☎ 13287858752(微信同号)
刘志勇律师 · 执业13年 · 首次咨询免费
刘志勇律师 · 执业13年 · 首次咨询免费
本文为一般法律知识介绍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
相关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