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企业用工风险自查清单:从入职到离职的 40 个风险点

遇到这类问题的人不少,但多数人走错了第一步。这篇按真实办案经验,把能做的和不能做的讲清楚。

你的情况有特殊之处?刘志勇律师执业13年,☎ 13287858752(微信同号)

这份清单是给企业用的。做企业法律顾问这些年,我发现绝大多数劳动争议,源头都在入职、在职、离职这三个环节里的某一个小疏漏。

建议对照自查,每个问题都能答”是”的,用工风险基本可控;有一半答不上来的,建议尽快补。

一、入职环节(12 项)

1. 是否所有员工都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?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的,需支付二倍工资。

2. 劳动合同是否包含了法定必备条款? 用人单位名称、劳动者姓名、合同期限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、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、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、劳动保护等,缺一项都可能出问题。

3. 是否核验了员工的身份、学历、资质证书? 关键岗位尤其重要,一旦录用条件不成立,后面解除会很被动。

4. 是否确认员工与原单位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? 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,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,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5. 是否在入职时书面告知了工作内容、条件、地点、职业危害、劳动报酬? 这是法定的告知义务。

6. 是否建立了员工入职登记表并要求信息真实? 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时,这份表是你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的依据。

7. 是否有试用期?试用期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?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;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,不超过两个月;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,不超过六个月。

8. 试用期工资是否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 80%? 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
9. 是否在同一劳动者身上只约定了一次试用期?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,续签、转岗都不能再约定。

10. 是否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了社保登记? 逾期不办的,社保经办机构可以核定应缴数额并处罚。

11. 是否有录用条件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? 试用期辞退需要证明”不符合录用条件”,没有书面录用条件,这个理由站不住。

12. 是否让员工签署了规章制度告知确认书? 这是后面所有管理动作的基础,员工不确认已知悉制度,制度对他不当然生效。

二、在职环节(16 项)

13. 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?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,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,提出方案和意见,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。

14. 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? 没有公示的制度不能作为管理依据。

15. 是否依法安排了工作时间? 标准工时是每日不超过 8 小时、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。

16. 加班是否履行了协商程序?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,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。

17. 加班时间是否符合法定上限?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;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,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。

18. 加班费是否依法支付? 工作日加班不低于 150%,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不低于 200%,法定休假日不低于 300%。

19. 是否保存了完整的考勤记录? 考勤是计算加班费和认定旷工的核心证据,至少要保存两年。

20. 工资是否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?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。

21. 是否向员工提供了工资清单? 员工有权知道工资构成。

22. 工资是否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? 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会调整,需持续关注。

23. 是否依法安排了年休假? 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,年休假 5 天;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,10 天;已满 20 年的,15 天。

24. 未安排年休假的,是否按日工资收入的 300% 支付了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? 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,实际额外支付 200%。

25. 是否依法为女职工安排了经期、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特殊保护? 三期女职工的解雇限制非常严格。

26. 是否有职业危害岗位的定期健康检查?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,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,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。

27. 调岗调薪是否有制度依据或合同约定? 单方调岗需具备合理性,否则员工有权拒绝。

28. 是否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并保留考核记录? 以”不能胜任工作”解除的前提是有考核依据。

三、离职环节(12 项)

29. 单方解除是否有明确的法定理由?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(过失性辞退)、第四十条(无过失性辞退)、第四十一条(经济性裁员)各有各的适用条件。

30. 以”严重违反规章制度”解除的,规章制度是否有效、违纪事实是否充分、程序是否到位?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,这是违法解除的高发区。

31. 以”不能胜任工作”解除的,是否经过了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? 直接辞退属违法。

32. 无过失性辞退是否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了一个月工资?

33. 经济性裁员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并履行了报告程序? 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,需提前三十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,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。

34. 是否在解除 disabled 情形? 三期女职工、医疗期内、职业病观察期、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下,解除受到严格限制。

35. 是否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? 按工作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。

36. 是否在解除时出具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? 这是法定义务,拖延不出可能承担赔偿责任。

37. 是否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?

38. 是否保存了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二年备查?

39. 是否让离职员工签署了离职交接单和离职确认? 交接单要写清”双方再无争议”这类条款,避免后续纠纷。

40. 是否有竞业限制协议?是否依法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? 不支付补偿,竞业限制条款对员工不具约束力。

怎么用这份清单

建议做三件事:

一是每年做一次全面体检。 尤其是人数增长快的企业,制度跟不上业务,风险积累得最快。

二是把高风险项优先补。 未签合同、社保未缴、规章制度未做民主程序,这三项是最高频的败诉原因,优先处理。

三是留痕。 所有的制度、通知、确认、考核,都要有书面或者可固定的电子记录。劳动争议里,口说无凭,谁有证据谁占上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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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志勇 律师
执业证号 13710201310906446 · 全国接案
执业律师,依法可全国执业,执业13年,擅长婚姻家事、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债权债务、合同纠纷,长期服务天津客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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