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把规则弄明白,再决定怎么走——关键期限、证据、路径,这篇捋成一条线。
拿不准自己的情况适用哪条?电话说清案情,☎ 13287858752(微信同号)
这个案子是天津高院和市人社局联合发布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,河西法院审理——我把判决逻辑掰开讲给你。
案情
陈某2017年入职一家物业公司,先后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第二份到2023年10月31日到期。11月1日,公司直接发通知:”合同到期,终止。”陈某申请仲裁要求违法终止赔偿金——仲裁支持、一审支持、二审维持。公司一路输到底。
公司输在哪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四条: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,只要劳动者没有严重违纪等法定情形,劳动者提出续订的,单位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合同——注意是”应当”,不是”可以”。
也就是说:第二次合同到期时,续不续的主动权在劳动者手里。你想续,公司就必须签无固定期限;公司单方终止?违法终止,2N赔偿金。
公司常用的三个借口(都没用)
· “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不算违法”——两次固定合同后不适用,本案物业公司就是这么输的
· “我们没有岗位了/效益不好”——不属于39条40条法定情形,照样违法
· “员工没提前说要续签”——判例里”未明确表示不续”即满足条件;公司要举证员工同意终止,举证不了就赔
给劳动者的话
第二次合同到期前,书面向公司提出”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”(微信/EMS留证)——这两步走完,公司不签就是2N起步。你的连续两次合同,就是你的护身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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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志勇律师 · 执业13年 · 电话沟通案情
刘志勇律师 · 执业13年 · 电话沟通案情
案例来源:天津高院、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(河西法院审理)(当事人信息已处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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