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餐厅吃饭摔伤——到底谁的责任?天津法院的这个判例把规则说清了。
案情
顾客在天津某火锅店用餐,在店内走动时踩到地上油渍滑倒——骨折。
餐厅说:你自己不小心,跟我们没关系。
法院怎么判
安全保障义务——餐厅对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:
· 地面有油渍——餐厅没有及时清理——存在过错
· 没有放置防滑警示牌——管理不到位
· 但顾客穿高跟鞋在火锅店走动——自身也有一定注意义务
责任分配:餐厅承担主要责任(70%),顾客自担30%。
在餐厅/商场/超市摔伤的3步维权
1. 拍照——摔倒位置的地面状况(油渍/水渍/杂物)+ 没有警示牌的事实
2. 就医——第一时间——病历上写明”在某餐厅因地面湿滑摔倒”
3. 找管理层——要求出书面记录——不是口头道歉
什么情况场所不担责
· 地面干净干燥+有警示牌 → 你自己摔的——场所无责
· 你醉酒后自己撞墙 → 主要你自己担
· 正常行走踩空台阶(台阶符合标准) → 场所可能无责
你的情况对照表
· 地面有油/水+没警示 → 场所担主责70-80%
· 地面干净+你自己摔 → 场所可能不担责
· 商场扶梯故障致伤 → 商场全责
· 健身房器材故障致伤 → 健身房全责
被坑了不甘心?先说说情况
电话13287858752——值不值得维权我直说,不值得的不让你花冤枉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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